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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责任体系构建

来源:安徽省高校保卫工作研究会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次数: 9

 大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责任体系构建

                            孙成岗1,王 奇2,何志恒3

1安徽师大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3安徽工程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摘要:通过系统梳理大学生失联事件类型特征,结合诸多高校大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建立易操作、能复制、可借鉴的应急处置机制与责任体系,既为有效防控和处置高校大学生失联事件,促进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健康化发展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也构成高校切实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有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大学生;失联;应急处置;责任体系

基金项目:2019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平安校园建设)专项课题(HNUSZ2020012)。

作者简介:孙成岗(1964-),男,汉,安徽安庆人,安徽师大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高等学校保卫工作研究会秘书长,硕士;王奇(1975-),男,汉,安徽合肥人,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硕士;何志恒(1981-),男,河南许昌人,安徽工程大学,硕士。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1]。校园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对高校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这就迫切需要切实提高高校防范与化解校园安全风险能力。在网络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高校大学生失联事件不仅仅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问题,而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民众关注、舆论聚焦的社会问题。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及当代大学生个体行为转变,大学生失联事件呈现出多元化现象,其类型、结构表现出多样性。

一、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分析大学生失联事件概况

查阅和梳理相关文献资料获悉,“失联”一词较早源于境外,其原义是指应与地面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的物体,在运行中失去联系的现象[2]。因 20143月的马航失联事件而成为内地的新名词,随之并广泛地被运用到大学生失去联系中。“大学生失联”一词至今在各类文献资料中均无完整的定义,但作为社会复杂敏感的字眼且实际发生的事件,可理解定义为某大学生个体在无预先告知其社会关系人行动轨迹或去处的情境下突然失去联系,社会关系人或公安机关等机构采用线索巡查、电话、网络QQ、微信等方式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与“失联”相对应的一词“失踪”,在汉语词典中注释为去向不明,找不到踪迹;法律定义上的“失踪”需要下落不明至少满两年以上[3]。“失踪”与“失联”在性质具有较高的相似之处即行为主体失去行踪,同时在内容上存在着一定差异,“失联”强调失去联系、音讯全无,即便是通过各种方式也无法取得联系,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失踪”强调失去行踪,但是其仍可能被找到,只是行踪不被人所察觉。

仔细梳理高校曾经发生的大学生失联事件,再结合我们实地走访的高校诸多案例,归纳分析其特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按照大学生个体受内外因素影响划分

分析高校大学生失联个体行为特征,主要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大学生自身内在因素引发的失联事件,如因心理、情感等内在非违法性问题。另一种是由于受外部因素所致被动引发的大学生失联事件,如绑架、奸杀、传销、网络诈骗等违法性问题。

(二)按照大学生失联物理空间特征划分

高校大学生失联事件的发生具有显著的物理空间特征。物理空间特征主要体现在失联发案地点上,一般划分为校外失联和校内失联,研究发现,校外失联是高校大学生失联的主要形式,校外范围较为广阔,人员、治安、环境等因素错综复杂,加剧了高校大学生校外失联事件发生的复杂性,而高校校园具有相对固定的校区限制,环境相对闭合,且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管理系统,人员密集,极大减少了因暴力、绑架、强奸等外部因素引发的失联事件。

(三)按照大学生失联事件受害程度划分

通过对高校大学生失联事件案例的系统梳理发现,大学生因失联导致的受害程度大致为三个层次:一是轻度失联,是指在一段时间和范围内出现短期与社会关系人失去联系,后经社会关系人、公安机关等寻找回归的或自己主动出现并未造成人身受害的。如与家人、同学等发生争执主动出走并关闭联系信息或受到轻微欺负的;二是中度失联,是指在较长时间内出现与社会关系人失去联系,后经社会关系人、公安机关等长时间寻找后回归的或自己通过各种方式挣扎逃出并在心理和身体上造成一定伤害的。如被引诱受骗陷入传销陷阱、或因情感纠纷、或因学业压力过大离家离校出走等;三是重度失联,是指出现与社会关系人失去联系后,经社会关系人、公安机关等长时间寻找后仍无下落的或已受害的,此类失联事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最大,尤其对当事人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如自杀、遇害等。

二、坚持生命至上,精准把握失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大学生失联事件因其发生时间的突然性、后果影响的不确定性以及事件关联的广泛性导致高校对事件的处置工作进入一种非常态化的应急状态,以期把失联事件对当事人、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所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因此,根据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生为本,减少危害

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党始终不变的执政理念。高校需要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在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就要从切实维护学生根本利益出发,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学校统筹多方资源,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失联学生,挽救生命,保护生命,最大限度减轻或消除可能存在的伤害,特别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或扩大事态,防范衍生二次伤害,或导致事态失控,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将以生为本理念贯穿于事件处置全过程。

(二)统一领导,协同处置

坚持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由于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工作部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学生,接触各类涉校涉生事件较多,相对具有较多实际工作经验,因此,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安全保卫(保卫处)和学生工作部门(学生处、研究生院)负责牵头,协调各方资源,根据失联学生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形成学校、部门、学院系统联动的协同机制,全方位全过程把控应急处置工作局面。既强调统一,又强调协同,统一是为了实现资源集中,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口径一致,避免出现虚假信息,甚至是谣言;协同是为了发挥部门优势,强调部门职责,避免互相推诿扯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在发现学生失联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尤其是涉事学院要快速反应,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果断决策,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处置学生失联事件过程中,既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减轻或消除风险,又要确保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合法得当,更要坚守法律底线,依据学生失联事件客观事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政策,依法、高效、有序处置学生失联事件,坚决杜绝无原则的“花钱买平安”现象发生[4]。失联事件处置强调快速反应是为了防止危害扩大,避免进一步产生负面效应,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强调依法处置是为了突出处置过程需要规范严谨,不可随意处置,否则就会造成更大损害。

三、坚持科学应对,构建完善失联事件应急处置责任体系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发展,高校在校生人数规模日趋庞大,他们正值青春韶华,思想活跃敏捷,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强,但是他们也有着同龄人共有的弱项与短板,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基本上都属于从中学校门进入大学校门,独生子女居多,社会生活阅历较少,抗挫折心理较弱。而身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变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的历史交汇时期,学业深造、就业压力、社交困惑、心理焦虑、情感纠纷等各种问题交织影响,导致极少数学生难以应对,进退失据,突然间或选择离校(家)失联下落不明,或误入陷阱难以自拔,甚至选择死亡终结生命,给家庭、学校、社会造成了无法磨灭的伤痛。

(一)未雨绸缪,制订失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如果坏的事情有可能发生,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破坏[5]。尽管在高校学生失联事件的发生属于小概率事件,但在大多数高校的大多数学年度却都曾经不止一次的发生过,并且程度不同地影响着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因此,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应对处置学生失联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对学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高校立德树人环境,在风险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预先制定一套《大学生失联事件应急预案》、《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就显得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对制订应急预案工作就曾作出明确指示,应急预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6]。其实,制定预案的过程就是参与制定预案相关部门熟悉明确自身角色任务的过程。制定预案的意义在于一是可以科学规范学生失联事件应对行为;二是可以合理配置应对学生失联事件各种资源;三是提高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四是树立学校应急指挥的权威;五是缓解师生面临学生失联事件时的心理恐慌。
   
(二)科学决策,建立失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体系

从我们对众多高校的实地调研情况来看,虽然不同高校处理此类事件的工作机制各有不同,善后结果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但为了有效实施学校应急工作预案,确保快速规范有序处理学生失联事件,从学校层面成立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决策组却是所访高校都普遍采取的一项共性措施,以利于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一般来讲,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决策组组长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其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宣传、保卫、学工(研究生)、信息管理、校医院以及失联学生所在学院等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其工作职责:根据学生失联事件性质与危急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或单位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全程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全过程收集、分析、上报学生失联事件进展情况;协调地方政府相关援助等事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生失联事件性质、涉事学院履职情况以及危害后果影响程度等情况,研究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问责处理与奖励表彰建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由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落实或协助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精干高效,固化失联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工作机制

应急处置现场工作组是失联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决策组的具体执行机构,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和领导决策组要求,在失联事件现场或失联事件处置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他们直达现场、直面问题。从受访的诸多高校常用做法来看,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工作组的负责牵头部门各不相同,有的学校由学生处或研究生院牵头,有的由涉事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还有高校由学校分管安全或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牵头,而其他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予以配合,直至学生失联事件妥善处理。课题组通过多年实践探索,“2+X”模式即学校保卫处、学生处或研究生院两部门共同牵头,其他部门和涉事学院予以配合,此模式逐渐成熟定型,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价值。大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的“2+X”模式具有比较坚实的实践经验和专业基础,就学校保卫处来讲,应对突发事件是其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较多实践历练,见多识广,能够做到临阵不乱,处变不惊,同时具有校园环境与秩序管理职责,并与公安部门、消防救援等单位保持着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可视学生失联事件发展情况或适时调整校园管理措施,确保校园教学、科研与生活环境和谐稳定,或重新组合校外资源,寻求学生失联事件迷局或困局的新突破;就学生处或研究生院而言,与学校其他部门相比,既较为熟悉学校学生和学工队伍基本情况,更为熟悉学生管理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下面具体分析介绍大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工作组的“2+X”机制模式及其责任体系构建。

1.实行双组长负责的“2+X”现场工作组机制。鉴于上述对学校保卫、学工(研究生院)两部门工作性质和专业优势的分析,并通过长期应对处置学生失联事件的实践验证,大学生失联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工作组实行双组长负责的“2+X”机制模式是比较成功的,并且日趋成熟定型固化为课题组成员所在学校制度化建设成果。同时 “2+X”机制模式也从贝尔宾团队角色理论中得到有力的理论支撑,管理学家梅雷迪斯·贝尔宾博士认为,虽然每个人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属性,但是一个人又很难完成所有的角色。那么要打造一个优秀团队,就必须角色合理搭配,实现功能互补,将整个团队组成一个“完人”,最终形成1+1>2的组织模式[7]。至于应急处置现场工作组成员即“2+X”模式中的“X”,则需根据学生失联事件性质、危急程度以及涉及面大小等确定,并处于配合工作位置。

2.构建边界清晰的工作责任体系。为了快速高效地应对学生失联事件,最低程度减轻失联事件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以及对学校的负面影响,构建思路清晰、边界明了的工作责任体系是必须的,坚决杜绝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发生。

1)保卫处工作职责

履行现场工作组“2+X”机制模式的组长职责;及时开展校园视频监控查阅工作,初步掌握失联学生校园行踪轨迹;指导涉事学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合规利用技侦手段搜寻失联学生行踪 ;依据事由调查结论,整合各方资源,会同涉事学院制定细化《救助方案》,开展失联学生寻找与解救工作;经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决策组同意,发布校园安全稳定预警信息。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失联学生获救返校(回家)后详细了解失联事件真相,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完善学校安全防范制度与设施,并向属地公安机关反馈相关信息。旦确认失联学生已经非正常死亡,建议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决策组立即启动《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协助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死因,协调公安机关向死者家长(亲属)通报学生非正常死亡原因,同时积极防范和依法应对可能发生的死者家长(亲属)“校闹”行为;如死者家长(亲属)对公安机关做出的死亡原因结论无疑义,可按照“2+X”机制与死者家长(亲属)或代表进行死者善后事宜协商谈判,同时有效维护协商谈判现场秩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则着手善后处置工作。

2)学生处(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履行现场工作组“2+X”机制模式的组长职责;指导涉事学院依法依规开展初步的失联事由调查;协助涉事学院与失联学生家长保持沟通联系,或邀请失联学生家长来校配合失联事由调查并参与失联学生搜寻工作;视失联学生搜寻工作进展情况,召开一定范围的事件通报会。做好获救返校(回家)失联学生后续帮扶与校纪校规处理工作。一旦确认失联学生已经非正常死亡,组织心理中心专业人员对相关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经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决策组同意,适时向学校师生通报事件基本情况,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做好全校学生思想和舆论引导工作;前往死者家长(亲属)住所看望慰问,并协助涉事学院做好死者家长(亲属)情绪安抚工作;如死者家长(亲属)对公安机关做出的死亡原因结论无疑义,按照“2+X”机制要求,会同保卫部门负责人一道与死者家长(亲属)或代表进行善后事宜协商谈判、签订共识协议,直至善后工作结束。

3)涉事学院工作职责

第一时间向学校上报失联学生基本信息;第一时间在学生处(研究生院)指导下依法依规在学生班级、寝室全面了解失联学生近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梳理失联学生相关信息,结合保卫部门调阅的校园视频监控录像资料,核实失联学生失联前后在学校学习、生活的时间和区域,形成初步的学生失联过程报告;第一时间联系失联学生家长通报情况、获得理解与支持,并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制定细化《救助方案》;在应急处置现场工作组指导下,与学校有关部门协同开展失联学生寻找与救助工作。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失联学生安全获救返校(回家),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弄清学生失联具体原因、过程,必要时安排专业人员做好心理疏导;要将书面的具体情况报告和学生本人撰写的情况说明上报学生处(研究生院)和保卫处,学生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建议学校应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如果学生身体和心理状态暂时不适合在学校学习,可与家长沟通协商,办理相关手续,家长在校陪读或带领学生回家调养。一旦确认失联学生已经非正常死亡,涉事学院根据领导决策组意见,以适当方式将确认学生已经死亡的信息告知死者家长(亲属),妥善做好死者家长(亲属)的情绪安抚工作;秉持人道主义原则,适当安排来校死者家长(亲属)食宿问题,选择住宿场所时,应考虑防范发生衍生事故以及不宜离校太近等因素;协助做好死者物品和现场保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好相关学生尤其是同寝室学生的心理干预工作;参与死者善后事宜的协商谈判,并做好协商谈判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死者家长(亲属)做好人道主义慰问金结转、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

(四)防控结合,构建线上线下舆情管控工作机制

学生失联事件发生后,学校不应心存侥幸,封锁消息,回避质疑,要主动作为,成立由学校宣传部、信息管理中心为主体的舆情应对管控机制,负责与各类媒体联系与对接,预防和消除媒体有关学生失联事件负面或失实报道,维护学校声誉;经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决策组授权,适时对外发布学生失联事件有关信息; 密切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应对学生失联事件舆情关注必须坚持“两不”原则即:一是公布学生失联事件概况“不捂”,学校应在该类事件发生初期,弄清基本概况之后,立即主动发声,一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向全校师生特别是学生说明事件基本情况,稳定学生思想情绪,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发言人或其他适当形式对社会发布事件的相关消息,让“谣言止于公开”;二是应对各类媒体“不怕”,学校应在坚持“不捂”基础上,在不违反保密原则和不涉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沉着冷静,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进度,持续慎重地公布失联事件相关进展的真实情况,以正视听;主动引导舆论,通过发布学校《律师声明》保留对造谣中伤者追究司法责任权利,也可以邀请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力亲为,直面媒体答疑;主动邀请媒体介入,及时还原真相,甚至可以邀请公安机关等第三方参与,更具客观公正性。

(五)科学救治,建立医疗救护机制

学生失联事件属于突发事件,由于其后果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依托高校自身设立的校医院或医务所为基本力量建立学生失联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他们的工作职责:一是准备(储备)医疗卫生救援所需各类药品和应急治疗措施,根据需要随时投入失联学生的现场抢救治疗或转诊工作,及时完整做好病情变化记录 ;二是旦确认失联学生已经非正常死亡,做好现场救治或转诊医院救治资料保全工作;三是安排医护人员参与死者家长(亲属)情绪安抚与陪护工作,必要时负责对接联系学校所在地附近相关医院快速开展死者家长或亲属因过度悲伤或情绪激动而引发诸如窒息、自残、休克、心室颤动、昏迷等人员的应急救治工作。

(六)依法治校,建立法律服务机制

课题组结合具体案例研究发现,尽管失联学生有的获救返校(回家),有的主动返校(回家),有的去向明了并被家长理解认可,既使失联学生被确认为非正常死亡,给家庭带来难以磨灭的伤痛,但是经过学校和亲友的悉心安抚与友好协商,最终学生因失联而导致非正常死亡事件都是以非诉讼方式得以妥善解决。然而,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新时代[8],高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仍然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在有力提升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同时,也为学校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学生失联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与保障:一是经学校学生失联应急处置领导决策组授权,发布有关学生失联事件律师声明,以正视听,维护学校声誉;二是一旦确认失联学生已经非正常死亡,为应急处置现场工作组善后协商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三是当善后协商谈判无法达成共识,死者家长(亲属)寻求司法诉讼途径解决争议时,接受学校委托,代理参加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高校大学生作为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最为宝贵的人才资源,承载着为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接续奋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实现人生价值的使命重托。然而,他们中的极少数人却因各种原因选择了离校失联、或误入陷阱,甚至选择了永久缺席纷繁复杂而又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在扼腕痛惜的同时,必将继续努力探索更多高效应对大学生失联事件的有效机制,健全筑牢工作责任体系,协力同心,以期将更多游走在学业中断甚至死亡边缘的生命重新唤回到自强不息的人生舞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