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保卫处(部):
为提高安徽省高校保卫工作研究会课题项目建设质量,推进各类项目按计划稳步有序实施,取得预期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课题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验收分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2021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2020年度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围绕项目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和建议。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检查由各高校保卫处(部)牵头组织自查和高校保卫工作研究会集中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高校自查。各高校保卫处(部)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实施方案和检查内容,对本单位申报的课题项目进行自查,符合结题要求的2020年度立项课题和已按计划实施的2021年度立项课题由高校保卫处(部)上报高校保卫工作研究会。
2、研究会审查。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研究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高校上报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项目负责人需根据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时间为15分钟,其中PPT汇报10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
3、时间安排。研究会集中检查验收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高校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课题项目检查验收材料报送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王俊,电话:13856039633;纸质材料寄送至: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保卫处(邮编23003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3856039633@163.com。
三、其他事项
1、请各高校保卫处(部)高度重视本次年度课题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自查。所有2021年度立项课题必须参加中期检查,所有2020年度立项课题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申请延期需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立项,不拨付立项经费。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项目申请书相关要求为依据,按照检查验收内容如实填报。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附件1:安徽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研究会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研究会立项课题结题报告
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研究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报告
附件4:安徽省高等学校保卫工作研究会2023年度检查验收项目清单
特此通知。
安徽省高等学校保卫工作研究会
2023年10月18日